2018-08-17 07:55:58
(1)入驻企业登记的条件:一是从事的行业和项目仅限于电子商务;二是在本市没有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经营场所;三是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入驻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作为企业住所证明文件:商务秘书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商务秘书企业住所的房产证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入驻企业与商务秘书企业签订的场所使用协议(协议文件的具体格式可自行确定)。
(3)入驻企业住所应当为商务秘书企业现登记住所,核定时应当在住所后加注“入驻深圳市某某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如“深圳市南山区**路**大厦**层**号”(入驻深圳市某某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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