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登记说明
企业名称由哪几部分组成?
(一)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行政区域+字号+行业+公司类型 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举例:深圳创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行政区域+字号+行业+公司类型 示例:深圳创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字号+行政区域+行业+公司类型 创业(深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字号+行业+行政区域+公司类型 创业网络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哪些企业名称不予申请核准?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的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哪些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深圳”或者“深圳市”?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六)外商投资企业;
(七)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哪些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或 “国际”字样?
企业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或 “国际”字样,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作为行业的限定语的企业;
(二)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公司名称前冠“广东省”字样的需要哪里审批?
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的需经企业注册局初审,然后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新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直接到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初审业务在市民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
企业名称前冠“广东省”字样的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冠省名:
(1)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
(2)被国家或省的商标管理部门评为驰
(知)名商标的商标持有企业;
(3)列为国家或省重点建设开发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的;
(4)连续两年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
(5)开发的新产品经省或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属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的。
企业集团的名称有什么要求?
对企业集团的名称应符合以下要求:
(1)企业集团名称的登记管理,参照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执行。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5)参股公司经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6)经核准的企业集团名称可以在宣传和广告中使用,但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订立经济合同,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