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政府放大招!这些企业福利你都可以申请
来源:未知来源 时间:2018-08-06 00:00:00浏览次数:2968次
昔日的“北上广深”已经变成了“北上深杭”。1979年那个意味深长的“圈”,让深圳成为了世界闻名的“创业之都”,截至目前,深圳累计实有商事主体已经达到了294.5万户,每平方公里的GDP产值近10亿,当之无愧地排在全国第一!
2017年,深圳GDP首次超越了广州,奠定了广东省经济中心的地位。明年广东省将投资3.5万亿元,实施480个项目打造沿海经济带,将珠三角沿海片区作为经济发展中心。深圳,正在用自己的方式,慢慢赶超着国内其他一线城市!
这一切的经济奇迹,与政府的大力扶持和政策倾斜密不可分。深圳的补贴政策惠及8个行政区域的各个产业,龙岗区政府在近日发布最新的企业补贴细则。如果你的企业正好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纳税这些企业福利你都可以申请!
1. 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
>>>>资助条件
① 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② 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已按照政策要求在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③ 正常运营1年以上。
>>>>资助标准
✦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5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 给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1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 给予中国五百强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5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 给予世界五百强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10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 其他科技型企业,给予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5%、最高5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
>>>>申请条件
① 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 2016年1月1日以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资助标准
首次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认定激励。之后再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每次给予10万元激励。
3. 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认定扶持
>>>>申请条件
① 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② 依托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每年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该中心的专业技术开发人员20人以上,其中中级职称或硕士学历以上的人员占比35%以上,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的人员占比10%以上。
③ 具备必要的科研设备、工艺设备及场地等条件,有必要的检测、测试、分析手段。科研仪器、设备的原始购置价300万元以上。
④ 所属领域研发技术实力应达到深圳市领先水平。
⑤ 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创新平台认定。
>>>>资助标准
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其建设投入50%、最高300万元认定扶持。
4. 知识产权创造激励
>>>>申请条件
① 申报单位或个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i 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ii 具有龙岗区户籍的自然人。
iii 在龙岗区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② 申请激励的知识产权授权证书须为上一年获得。
>>>>资助标准
✦ 境外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除外)
① 获境外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除外)授权,激励金额2万元/国/项。
② 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对其额外激励金额1万元/项。
③ 同一项专利获多个国家授权时,最多激励5个国家的授权,且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只激励1次。
④ 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 国内专利(包括港澳台)
① 发明专利激励金额5000元/项。
② 实用新型专利激励金额2000元/项。
③ 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 国外植物新品种
① 获得国外植物新品种证书,激励金额5万元/件。
② 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激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 国内植物新品种(包括港澳台)
① 获得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3万元/件。
② 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5. 商标资助
>>>>申请条件
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广东省驰名商标”的企业。
>>>>资助标准
① 获得一个“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② 获得一个“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③ 先获“广东省著名商标”再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以每个商标50万元为上限补差。
6. 龙岗区展会资助
(一)企业自行参展扶持
>>>>扶持范围
参加大型综合性展会、专业展会、境外展会的企业。
>>>>扶持标准
✦ 对已获得深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企业,如市级扶持未超过实际发生展位费的50%,按1:1比例配套扶持;
✦ 如市级扶持超过实际发生展位费的50%,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与市级扶持的差额给予扶持;
✦ 对未获得深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企业,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60%给予扶持;
✦ 一个企业每个展会扶持额最高为3万元。一个企业1年扶持总额最高为30万元。
(二)区政府组团参展扶持
>>>>扶持范围
区政府统一组团参加的展会。
>>>>扶持标准
对参加展会产生的商务、物流及展位等费用给予全额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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